截留口罩被免職的大理市委原書記被雙開:為謀求晉升和減輕處分行賄
近日,大理州人大常委會機關二級調研員高志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大理州紀委通報,高志宏伙同他人買賣商品房謀利;違規借貸牟利,且在專項整治中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值得注意的是,他還被通報具有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情節。
政知君注意到,兩年前,大理市違法扣押征用由瑞麗發往重慶的防疫口罩,引發社會關注。為此,時任大理市委原書記高志宏被免職。
長期在大理州工作
高志宏,男,出生于1971年1月,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93年7月參加工作。
公開履歷顯示,高志宏的工作經歷一直在大理州,歷任共青團云南省大理州巍山縣委書記,大理州巍山縣旅游事業局局長,大理州巍山縣青華鄉黨委書記,大理州巍山縣發展計劃局局長,共青團大理州委副書記、州青聯副主席,大理州文化局副局長,大理州體育局局長,大理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
2015年11月,高志宏獲提名為大理市市長;2018年轉任大理市委書記。
今年6月,高志宏被查。當時,他的職務是大理州人大常委會機關二級調研員。
因截留口罩事件被免職
從市委書記成為二級調研員,與高志宏2020年受到的一次處分有關。
2020年2月,大理市違法扣押征用由瑞麗發往重慶的防疫口罩,引發社會關注。
云南省紀委省監委立案調查后認定,大理市違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問題屬實,情節惡劣,性質嚴重,嚴重干擾了全國防疫工作大局,嚴重破壞了防疫工作紀律,嚴重損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緊要關頭,無視政治紀律,漠視國家法律,本位主義嚴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出。
依據有關規定,云南紀委監委決定對5個單位、8名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其中,時任大理市委書記高志宏同志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此后,高志宏調入大理州人大常委會機關擔任二級調研員。
因洱海保護不力受處分
其實這并非高志宏第一次受處分。
2019年12月,云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其中,“洱海生態保護工作不力、部分項目推進緩慢問題”的典型問題被通報。
通報指出,2018年10月22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回頭看”督察發現洱海生態環境存在問題,2018年12月生態環境部聯合云南省政府,對大理州洱海保護治理情況開展了現場督察并移交了督察發現問題。兩次督察均指出高原湖泊保護形勢依然嚴峻,面源污染沒有得到有效控制、部分湖泊水質改善不明顯、甚至下降等問題,有關重點治理項目推進滯后,沿湖開發強度較大等問題依然突出。
根據調查核實情況,云南省紀委監委給予大理州委、州政府等7個單位問責,給予23名領導干部問責。其中,時任大理市委書記高志宏被處以黨內警告處分。
違規借貸牟利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半年后,高志宏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大理州紀委通報,高志宏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大量禮品禮金;以權謀私,伙同他人買賣商品房謀利;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生活作風問題嚴重;違規借貸牟利,且在專項整治中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人事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中還特別提及,高志宏為謀求職務晉升和減輕處分,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政知君注意到,2020年8月,云南省委辦公廳印發《集中開展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決定8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集中開展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整治。
2020年9月消息,大理州集中開展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大理日報》當時的報道顯示,此次專項整治的范圍,包括全州各級黨政機關及參公管理單位中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及相當層次的職級干部(四級主任科員以上)等人員。重點清理和規范黨的十八大以后發生或延續的,影響領導干部公正執行公務、廉潔行使職權的借貸行為。
當時的消息還透露,要將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問題列入巡察、日常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重要內容,加大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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